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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9章 痛悼克家 (1/1)

文/季羡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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克家走了,永远永远地走了。有人认为是意内之事:一个老肺病,能活到九十九岁,才撒手人寰,不能不算是一个奇迹。在这个奇迹中建立首功者是克家夫人郑曼女士。每次提到郑曼,北大教授邓广铭则赞不绝口。他还利用他的相面的本领,说郑曼是什么“南人北相”。除了相面一点我完全不懂外,邓的意见我是完全同意的。

克家和我都是山东人,又都好舞笔弄墨。但是认识比较晚,原因是我在欧洲滞留太久。从1935年到1946年,一去就是十一年。我们不可能有机会认识。但是,却有机会打笔墨官司。在他的诗集《烙印》中,有一首写洋车夫的诗,其中有两句话:

夜深了不回家,

还等什么呢?

这种连三岁孩子都能懂得的道理――无非是想多拉几次,多给家里的老婆孩子带点吃的东西回去。而诗人却浓笔重彩,仿佛手持宝剑追苍蝇,显得有点滑稽而已。因此,我认为这是败笔。

类似这样的笔墨官司向来是难以做结论的。这一场没有结论的官司导致了我同克家成了终身挚友。我去国十一年,1946年夏回到上海,没有地方可住,就睡在克家的榻榻米上。我生平第一次,也是唯一的一次喝醉了酒,地方就在这里,时间是1946年的中秋节。

此时,我已应北京大学任教授之聘。下学期开学前,我无事可做。克家是有工作的,只在空闲的时候带我拜见了几位学术界的老前辈。在上海住够了,卖了一块瑞士表,给家寄了点钱,又到南京去看望长之。白天在无情的台城柳下漫游,晚上就睡在长之的办公桌上。六朝胜境,恍如烟云。

到了三秋树删繁就简的时候,我们陆续从上海、南京迁回北平。但是,他住东城赵堂子胡同,我住西郊北京大学,相距大概总有七八十里路。平常日子,除了偶尔在外面参加同一个会,享受片刻的晤谈之乐之外,要相见除非是梦里相逢了。

然而,忘记了是从什么时候起,我们有了一个不言的君子协定:每年旧历元旦,我们必然会从西郊来到东城克家家里,同克家、郑曼等全家共进午餐。

克家天生是诗人,脑中溢满了感情,尤其重视友谊,视朋友逾亲人。好朋友到门,看他那一副手欲舞足欲蹈的样子,真令人心旷神怡。他里表如一,内外通明。你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有半句假话会从他的嘴中流出。

就连那不足七八平米的小客厅,也透露出一些诗人的气质。一进门,就碰到逼人的墨色。三面壁上挂着许多名人的墨迹,郭沫若、冰心、王统照、沈从文等人的都有。这就证明,这客厅真有点像唐代刘禹锡的“陋室”,“谈笑有鸿儒,往来无白丁”,这两句有名的话,也确实能透露出客室男女主人做人的风范。

郑曼这一位女主人,我在上面已经说了一些好话,但是还没有完。她除了身上有那些美德外,根据我的观察,她似乎还有一点特异功能。别人做不到的事她能做到,这不是特异功能又是什么呢?我举一个小例子――种兰花。兰花是长在南方的植物,在北方很难养。我事前也并不知道郑曼养兰花。有一天,我坐在“陋室”中,在不经意中,忽然感到有几缕兰花的香气流人鼻中。鼻管里没有多大地方,容不下多少香气。人一离开赵堂子胡同,香气就随之渐减。到了车子转进燕园深处后湖十里荷香中时,鼻管里已经恍兮惚兮,但是其中有物无物却不知道了。

明眼人一看就知道,上面的说法,或者毋宁说是幻想,是没有人会认真付诸实践的。既然不能去实行,想这些劳什子干嘛?这就如镜中月、水中花,聊以自怡悦而已。

写到这里我偶然想到克家的两句诗,大意是:有的人在活着,其实已经死了。有的人死了,其实还在活着。

克家属于后者,他永远永远地活着。

2004年10月2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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